爱建证券及多位高管遭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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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建证券及多位高管遭监管警示
2022-09-13 20:18:00
近日,因存在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内控不完善的问题,爱建证券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秘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
  上海证监局指出,爱建证券存在如下四方面问题:
  一是董事会、监事会未完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运作,不符合《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2〕41号,经证监会公告〔2020〕20号修订)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是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不符合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的条件,不符合《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三是未按照穿透原则将股东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作为自身的关联方进行管理,违反了《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监会令第183号,以下简称《股权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四是自2021年9月1日至今,董事长代行合规总监职务时间已超过六个月,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3号,经证监会令第166号修订,以下简称《合规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上海证监局表示,上述问题反映出爱建证券治理结构不健全、内部控制不完善。根据《股权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爱建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爱建证券的三名高管也分别被上海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黎作强作为爱建证券的董事长,对上述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祝健作为爱建证券的董事、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和总经理,对上述问题负有管理责任;冯贇作为爱建证券的董事会秘书,对上述问题负有管理责任。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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