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研究改组或新设以创新创业投资为主业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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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研究改组或新设以创新创业投资为主业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2024-01-22 18:47:00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完善公平竞争基础制度。营造产权保护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的良好法治环境,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产权。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清理有违公平竞争原则的规定和做法。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破除工程招投标隐性壁垒,完善失信行为纠正后信用修复和异议申诉机制,提升诚信守法企业经营便利。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优化浦东新区国资监管机构职能,明确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定位,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完善考核激励机制,研究改组或新设以创新创业投资为主业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科学合理授权放权。支持充分竞争领域国有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成为积极股东参与公司治理,探索将部分国有股权转化为优先股。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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